







关于推进“六省一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4991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23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推进“六省一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联动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1-11 |
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12日,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河南、陕西、重庆六省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签订了区域高速公路路网应急联动协议书。为落实协议书相关事项,根据厅领导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认识。近年来,全国高速公路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畅通面临着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潜在威胁。此次交通运输部推动“六省一市”建立高速公路路网应急联动,是有效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有力举措,对有效提高省际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预防、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具有积极意义。你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落实负责领导、工作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按时完成省厅工作要求。
二、切实做好高速公路路网应急协调联络工作。要加强与我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其他“五省一市”高速公路路网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采取定期会商和交流学习的形式,探讨完善“六省一市”路网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编订高速公路路网应急管理通讯手册,及时研究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分析趋势、掌握需求,解决好应急联动工作建立初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多层次协调配合机制。2013年4月底前要将“六省一市”应急管理通讯手册下发至相关高速公路运营路段,并报备省厅。
三、切实编制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预案。要在充分沟通,扎实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省与周边省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特点,加强与其他省市的衔接配合,编制完成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配套、对口衔接的陕西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预案,2013年5月底前将预案报省厅印发实施。
四、切实做好路网信息对接、共享和发布工作。要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网路的互联和对接,加强路网综合应急平台和突发事件监测网的建设,实现预警信息和其他突发事件信息的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及其次生灾害、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及联合处置能力,提升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联动水平。
五、切实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资源建设工作。要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路网应急联动工作的需要,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的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规划建设,合理布局高速公路应急基地,统筹规划和建设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并适时与其他省市进行联合演练。
六、切实做好联动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发布预警信息,同步向社会发布路况信息、交通管制和交通诱导信息,提供跨区域出行路况信息服务,紧急情况下,授权事发路段统一发布50公里范围内(含省际)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积极支持配合邻省邻市工作,实现应急队伍、物资共享。
七、切实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建立实行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渠道和新闻报道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客观公开时间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对不实传言及时、迅速予以澄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月10日